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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被招收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7.03.28来源/作者:人事科

    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被招收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后,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可申请计算连续工龄:

一、需符合的条件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工被招收录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时,其与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以单位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可以计算工龄。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工被招收录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时,其与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但以个体工商户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可以计算工龄。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符合第一项条件的,本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1、《确认职工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审批表》一式三份;

2、与原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4、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符合第二项条件的,本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1、《确认职工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审批表》一式三份;

2、与原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4、原单位的工资发放名册(第一年第一个月,最后一年最后一个月,其余年份其中随意一个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5、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符合条件人员请上交资料到院人事科,时间截止到414号。

 

2017328

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

   来源: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人: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