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医院/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东院2023年 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公告
根据安吉医院发展需要,参照《安吉县卫计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安卫计〔2016〕6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科、口腔科编外工作人员共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愿意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奉献于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见附表1。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能胜任正常工作。
5、已就业的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同意。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材料:《报名表》(附表2,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返还报名者)。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8日。
报名地点: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三楼人事科,邮箱:zjajsy@126.com。
考试时间:2023年4月21日。
考试程序:
1、笔试: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可录用。
2、面试: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
3、综合成绩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按笔试成绩顺序,成绩高者为先入围。
4、体检、考察:入围者进行体检及考察。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三、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签订编外用工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0日前不能毕业的,予以解聘。不能按时报到(应届生不能按时毕业者)或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能按期毕业等情况解聘带来岗位空缺或聘用人员在半年内辞职的,可从本次考试中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时间截止到前一聘用人员签约之日后6个月内。
报名信息有不实或隐瞒,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其他一切后果。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信息在安吉三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报名表请自行到“安吉三院”微信公众号下载)。
2、整个招聘环节接受安吉县第三医共体党办及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572-5051202。
3、报名咨询电话:0572-5808325。
安吉医院/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东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用工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要求 |
备注 |
康复科 |
3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康复治疗技术 |
|
口腔科1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
口腔科2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护理 |
2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 |
需取得执业护士资格 |
附表2安吉医院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东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安吉医院/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东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