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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组建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系统

时间:2004.07.26来源/作者:中国青年报
 

近日,全国多个地区高温频发或暴雨成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再度引发公众关注。为提高各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卫生部近日通报了今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共13项:

  ———各地尽快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协调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

  ———力争2004年底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投入使用。

  ———尽快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制定与完善《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包括国家、省、地市、区县各级预案体系;逐步制定完善各类重大疾病、事故、灾害的单项卫生应急预案;有重点地制定各工作类别和区域卫生应急预案;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分预案(交通、铁路、民航、口岸等)。

  ———建立并完善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信息库。建立覆盖相关专业、由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制定国家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管理办法。

  ———组建与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收集和处理各种非官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机制;建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报、预警制度。

  ———年内,分级分类开展卫生应急培训,组织演练,提高危机管理意识、应急协调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国家和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机制;制定不同类型救治队伍应急装备目录和装备标准。

  ———加强部门间协调与配合,确保应急工作快速反应;普及公共卫生应急、灾害自救知识。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发生规律、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等方面的研究,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国际卫生条例》修订。

  ———完善《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和有关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加强技术、物资、经费储备。

  ———加强鼠疫、霍乱、非典、流感(禽流感)等重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疾病的监测、预警和疫情处置工作;做好青藏铁路、公路建设鼠疫防治工作;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开展流感监测,制定国家防治流感大流行计划。

  ———制定与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核辐射及环境污染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及反应、处理程序,明确负责职业中毒、生物和化学伤害、核辐射的卫生医疗救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