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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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时间:2019.02.15来源/作者:安吉三院

1、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如何报销

市内一级(卫生院)

市内二级

市内三级

市外定点

市外非定点

未签约:45%         签约:55%

30%

20%

市外门诊不报销

市外门诊不报销

注:①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一般诊疗费用报销80%;②医保年度门诊最高报销限额为1200元。

 

2、普通病种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

 

市内一级

市内二级

市内三级

市外定点

市外非定点

起付线

300

600

1000

1500

自理30%1500

起付线以上比例

85%

75%

无转诊50%

有转诊60%

无转诊45%

有转诊55%

55%

注:参保居民确因病情需要转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须到县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未经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在原有医疗待遇基础上下降10%

 

3、特殊病种门诊有哪些?手续如何办理?医疗待遇?

1)、特殊病种范围: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重症瘫痪、重症精神类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结核病、儿童孤独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申请特殊病种之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可以按特殊病种待遇享受。

2)、备案手续: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二院、县三院办理备案手续。

3)、报销待遇:门诊针对性治疗费用,按住院医疗待遇报销。

 

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是否可以报销?

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未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含妊娠并发症)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1000元。

 

5、医疗待遇享受时间?

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19年的11日至1231日。

 

6、城乡居民医保不能报销的有哪些?

1).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