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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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资料

时间:2019.02.15来源/作者:安吉三院

一、门诊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在二级、三级医院就医或零售药店配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在统筹基金中报销,在一级医院就医的按60%的比例报销。在职职工年度(当年71日至次年630日)门诊医疗费报销封顶额为1500元,不满一年的按每月125元折算,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年度(同上)报销封顶额为2000元,不满一年的按每月166.67元折算。规定慢性病增加500元。

二、住院报销待遇

同一医保年度内(当年71日至次年630日)住院只设一次起付线,起付线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800元。从第二次起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部分,统筹基金报销80%(在职)、85%(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至6倍部分,统筹基金报销85%(在职)、90%(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报销90%(在职、退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报销不设封顶线。普通病房病床费进入统筹基金报销标准为每日最高40元。

三、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待遇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因特殊病种在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部分,统筹基金报销82%(在职)、87%(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至6倍部分,统筹基金报销87%(在职)、90%(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报销90%(在职、退休)。特殊病种门诊报销不设封顶线。

四、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部分。此外,当个人账户资金有积余时,还可用于以下项目的支付:1、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预防接种甲肝疫苗、乙肝疫苗、麻腮风疫苗、霍乱疫苗、狂犬疫苗、结核菌疫苗、流感疫苗、各类肺炎双球菌疫苗的费用(按规定免费的除外);2、本人在定点单位门诊就医发生的普通挂号费、复制片费、洁齿费、图文报告费、煎药费以及使用乙类药品个人自理的部分费用。

五、医疗费用不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指属地定点)和非定点药店就医购药的;2、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发生的医疗费用;3、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其他赔付责任应予支付的;5、纳入工伤、生育保险范围的工伤和工伤旧病复发以及女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发生的费用。